晨报讯(记者 王岩)2010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加考将于4月17日至18日举行。
今日,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,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,考生存放物品后,在考场外排队接受监考教师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,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。如发现可疑物品,应主动向监考教师出示或说明,否则因此耽误考试时间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考前20分钟,接受指纹采集后,考生不得离开考场。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,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
此次考试,沈阳市将继续使用联网监控系统对考点、考场进行市、区、校三级联网监控,并全程录像,考后,省、市、区招考部门将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。继续在所有考场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,对手机、对讲机等电子信号进行屏蔽,坚决杜绝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作弊行为。对违纪、作弊考生,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和《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各考点学校与公安部门联动,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,对考点学校外考试环境进行重点检查,严防考场外利用通讯设备作弊干扰考点内考试秩序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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