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
 网站首页  |  关于我们  |  新闻动态  |  客户案例  |  产品展示 |  人才招聘  |  欢迎加盟  |  联系我们  |  暨嘉博客 |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公 司 简 介
荣 誉 认 证
组 织 结 构
企 业 文 化
销 售 网 络

经典案例
手 机:

13826097016

电 话
400-700-8049
020-38374021
传 真:
020-38374008
邮 箱:
gzjijiady@163.com
网 址:
www.gzjnu.com
邮 编:
510665
地 址:
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万科云城B栋512-513
厂 址:
广州市天河区沐陂东路12号1仓A门
   
 
大商场存包柜提前"打烊" 寄存物品被挪窝引顾客不满

商场规定的存包时间,比一旁挂出的营业时间,缩水了一个小时。

顾客的包被堆在购物车里,推到商场入口处。

中途,两名工作人员都离开了,一车包有两分钟时间无人看管。

  文/图 本报记者 赖毅 实习生 洪泽鹏

  明明还没到打烊时间,却发现自己放在存包柜的东西被超市员工提前清了出来。14日晚上,市民吴先生到火车站附近一家大商场购物时,遇到了这件让他难以理解的事。商场规定的存包时限,比打烊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,到了时间,进入商场的顾客无法存包,而之前存包的顾客,东西会被提前“拎”走,在商场入口另行认领。“顾客锁在柜里的东西,商场凭什么乱动?弄坏弄丢了怎么办?”吴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8820,说出了他的不满。

  记者前晚进行暗访,证实了吴先生反映的情况。昨日,商场方面在本报介入此事后表示会立即整改。昨晚,记者在商场看到,存包时间已经和营业时间完全一致。

  【调查】

  20时30分刚过,便不让存包

  前天晚上,记者在火车站附近这家大商场入口的存包柜旁看到,告示上标明的存包时间,是晚上7时30分至9时30分。而一旁挂出的商场营业时间,是到晚上10时30分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到了9时30分,他们就会清柜,顾客的东西会被贴上标签,统一堆放到商场出口,以供认领。

  注意,晚上9时30分是清柜时间,那顾客存包的时限是多久呢?前天晚上8时40分,记者试图存包,却发现,不管有几个空柜,密码柜都提示“箱满,请稍候”,打出来的密码条都显示“无效”。实际情况是,8时30分至9时30分,只能取包,不能存包,顾客的物品只能随身携带,而工作人员会在商场入口,给顾客提的袋子封口。

  晚上8时30分之后,商场正值人流高峰,要存包的顾客接连不断。许多人以为存包柜出了故障,不停地来回试,叫来工作人员,才知道不能存了。一些顾客很不解:“不是写着到9时30分吗,怎么就不能存了?”工作人员只是回答:“规定就是这样。”一些刚在别处买过东西的顾客,也只好继续拎着大包小包,进了商场。

  “离打烊还有快两个小时,怎么就不让我们存了?去浴场泳池,有听说让下水不让用更衣室的吗?”一位阿伯在现场和工作人员理论起来,他激动地说:“设了存包柜,就应该为顾客服务到家!”

  【目击】

  看包的工作人员中途一度离开

  晚上9时30分,清柜时间到了。一名工作人员输入密码后,所有柜子依次打开。工作人员一一查看,如果有物品,就贴上标签,放进购物车,包和饮料食品分开放在两辆车里。清理完毕后,两辆车被推到商场入口处,顾客出来时,凭密码条领包。

  正常情况下,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看管。但他们太忙了,除了核对取包顾客的密码条,还要给顾客带进商场的塑料袋封口,通常只有一个人真正在看包。甚至有一段时间,两个人都离开了入口处,购物车足足有两分钟无人看管。

  一些购物出来的顾客,找了半天才发现取包点。“包怎么会这样放?”一位女士很意外,“你们至少要跟我说一声吧!”许多顾客有些不悦:“太随意了吧,顾客的东西怎么能这样乱动?”

  【质疑】

  商场擅自取包,出了问题谁负责

  现场许多顾客无法认同商场的做法,对物品安全的担心,最为集中——物品经商场员工的手,如果丢了,坏了,谁都说不清。

  包都被随意堆在购物车里,一些顾客对此也颇有微词——商场难道就不会替顾客想一想,有些东西是不能压的?

  更有顾客担心,包这样被随意放在开放区域,要是遇上抢包贼,谁能拦得住。“至少也要放到服务台去,有个像样的存放位置,和相应的安全保障。”一名顾客说。

  【回应】

  工作方式欠妥,当天进行整改

  记者昨日联系了这家商场相关负责人,这位负责人表示,火车站这家商场由于人流较为混杂,管理上有一些特殊之处,因而将存包时限提前。

  “擅自清柜的做法是欠妥的。”这位负责人诚恳地表示,“感谢媒体和市民的监督,我们会立即进行整改,今后商场的存包时间,一律到晚上10点半。”

  昨晚,记者再次走访这家商场,发现存包时限确已更改,晚上10点半之前,都能自由存取。

  【律师说法】

  擅自变更保管方式

  商场应担责

 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黄丽婷律师表示,顾客将物品放入存包柜,就应视为和商场形成了保管合同,商场应同顾客约定好保管时间,保管方式和逾期未取的后果。商场未经顾客同意提前清柜,属于擅自变更保管方式,如果造成顾客物品丢失或损坏,商场应承担责任。

 

Copyright @ 2009 广州市暨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公司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万科云城B栋512-513 工厂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沐陂东路12号1仓A门
电话:400-700-8049 020-38374021 手机:13826097016 13533828803 邮箱:gzjijiady@163.com
枪柜 存包柜 寄存柜 钥匙柜 粤ICP备07001942号